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日期:2016-12-30
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 一、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图
责任和配置 组 长:邓为民(总经理)企业环保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企业环保和治理工作。 副组长: 袁国锋 (原料副总)负责污泥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外运及无公害化处理及废弃物处理。
张伟锋(技术副总)负责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环保相关信息搜索、培训、宣传及执行;负责必要的环保设备的购置。 陈晶涛 (总工程师)负责车间生产环境卫生的控制,负责车间用电用水的控制 白凌云(政工部部长兼行办主任)保卫科负责厂区环境安全卫生的日常维护
成 员: 牛明胜(安全办主任) 路秀军(原料车间主任) 刘明飞(锅炉车间主任) 周蓬勃(电工车间副主任) 崔洪海(马铃薯事业部部长) 孙云飞(马铃薯事业部总监) 石玉华(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海滨(生产一车间主任) 崔洪义(生产二车间主任) 李崇骜(品控部部长) 孙东凯(技术研发部部长) 李俊生(马铃薯事业部副主任) 下设环保办公室:牛明胜(兼主任)成 员: 李锐(环保专员) 康龙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建设单位设置专职的环境监督员,负责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并健全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在项目的运行期实施环境监控计划,应加强对环保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作为企业的环境监督员,有如下的职责: 1.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 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要求; 1.2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相关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汇总和审查相关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切实执行; 1.4进行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遇到特别环 境污染事件,有权责令停止排污或者消减排污量,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5指导部门的环境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环境监督员的作用; 1.16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项和“三同时”相关事项,参加环保设施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1.7参加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 1.8关部门研究解决本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1.9负责本企业应办理的所有环境保护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