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日期:2016-12-30

          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

一、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图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责任和配置

 

  长:邓为民(总经理)企业环保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企业环保和治理工作。

副组长:

袁国锋 (原料副总)负责污泥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外运及无公害化处理及废弃物处理。

 

张伟锋(技术副总)负责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环保相关信息搜索、培训、宣传及执行;负责必要的环保设备的购置。

            陈晶涛 (总工程师)负责车间生产环境卫生的控制,负责车间用电用水的控制

      

 白凌云(政工部部长兼行办主任)保卫科负责厂区环境安全卫生的日常维护

 

  : 牛明胜(安全办主任)

路秀军(原料车间主任)

刘明飞(锅炉车间主任)

周蓬勃(电工车间副主任)

崔洪海(马铃薯事业部部长)

孙云飞(马铃薯事业部总监)

石玉华(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海滨(生产一车间主任)

崔洪义(生产二车间主任)

李崇骜(品控部部长)

孙东凯(技术研发部部长)

李俊生(马铃薯事业部副主任)

下设环保办公室:牛明胜(兼主任)成  : 李锐(环保专员) 康龙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建设单位设置专职的环境监督员,负责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并健全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在项目的运行期实施环境监控计划,应加强对环保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作为企业的环境监督员,有如下的职责:

 1.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

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要求; 

1.2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相关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汇总和审查相关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切实执行; 

1.4进行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遇到特别环

境污染事件,有权责令停止排污或者消减排污量,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5指导部门的环境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环境监督员的作用; 1.16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项和“三同时”相关事项,参加环保设施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1.7参加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 

1.8关部门研究解决本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1.9负责本企业应办理的所有环境保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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