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015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日期:2015-12-22

2015年1月环境污染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BG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1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
1.3 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Ⅰ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Ⅲ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1.3.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区域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导致区域环境功能严重丧失;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1.3.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1.3.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方与群众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1.3.4 —般环境污染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厂所属单位的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
1.5 工作原则
1.5.1应急救援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1.5.2现场抢险原则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现场抢险本着“员工生命第一”的原则,先抢救遇险员工,迅速组织切断危险源和灾害链,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生态环境,后抢救生产设施。
为迅速采取应急行动,避免或减少损失,执行以下现场抢险原则:
(1)疏散无关人员,******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阻断危险物源,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3)保持通迅畅通,随时掌握险情动态;
(4)调集救助力量,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5)正确分析现场情况,及时划定危险范围;
(6)正确分析风险损益,组织物资抢险;
(7)处理事故险情时,首先考虑人身安全,其次减少财产损失,按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组织应急抢险行动。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工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2.1.1 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工厂决定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为民(总经理)
副组长:
袁国锋 (原料副总)
张伟锋(技术副总)
陈晶涛 (总工程师)
白凌云(政工部部长兼行办主任)成  员: 牛明胜(安全办主任)
路秀军(原料车间主任)
刘明飞(锅炉车间主任)
周蓬勃(电工车间副主任)
崔洪海(马铃薯事业部部长)
孙云飞(马铃薯事业部总监)
石玉华(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海滨(生产一车间主任)
崔洪义(生产二车间主任)
李崇骜(品控部部长)
孙东凯(技术研发部部长)
李俊生(马铃薯事业部副主任)
下设环保办公室:牛明胜(兼主任)成  员: 李锐(环保专员) 康龙


2.1.2 工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工厂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对工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领导和决策工作,其职责如下:
(1)接受当地政府应急办公室的领导,请示并落实其指令;
(2)统一协调调动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资源;
(3)确定向政府及主管部门请求救援或配合政府开展应急工作。
2.2 工厂职能部门应急救援职责
2.2.1 生产事业部:工厂应急办公室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制定工厂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负责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日常管理、应急信息的沟通、相关单位的协调、24小时应急值守。责应急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对危险源运行设备的维修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2.2.2 行政办公室:负责信息沟通、后勤保障、信息发布和防火工作的曰常管理检查,应急现场的治安保卫与地方消防队的协调。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采购。
2.2.3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的调配,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负责事故抢险、事故处理所需法律支持。
2.2.4 其他各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执行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责任。
2.3 工厂应急办公室
2.3.1 工厂应急办公室设在生产部,是工厂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工厂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主任由生产部部长担任。
2.3.2 负责日常的应急准备,突发事故时接受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系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2 3.3 定期组象、修订工厂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P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工作。
2.4  专家咨询组
2.4.1专家组由工厂环保、安全、财务、人力资源等专业管理人员和设备、电气、机械、仪表、工艺等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及外聘顾问等组成。
2.4.2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和抢险方案的制定实施。
2.4.3对重大突发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援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法及措施,同时,向工厂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
2.5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部是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的指挥中心,由工厂应急领导小组视事故性质、类型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工厂应急领导小组授权下行使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处置的全部职责。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总助总担任,成员包括工厂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负责人。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故的性质一般可设置(但不限于):现场抢险指挥组、现场疏散警戒组、现场医疗救护组、现场监测组、现场综合协调组。
2.5.1 现场抢险指挥组职责
2.5.1.1 指挥现场抢险队伍按照已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如果现场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不能满足救援需要,在现场应急总指挥的领导下,与专家组专家共同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确定警戒方位,并实施抢险救援,快速消除和控制险情。
2.5.1.2 对现场应急指挥负责,及时报告事故的处置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2.5.1.3 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5.2 现场疏散瞀戒组职责
2.5.2.1 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按照现场抢险指挥组划定的警戒范围,及时通知事故影响区域员工撤离,告知逃生的路线及注意事项, 确保转移迅速、有序、安全。
2.5.2.2 设立警戒线、岗,禁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2.5.2.3 视事态发展,现场应急总指挥认为有必要时,与地方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实施交通管制。
2.5.3 现场医疗救护组职责
2.5.3.1 负责与地方医疗部门的联系
2.5.3.2 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负责危重伤员的转送。
2.5.4 现场监测组职责
2.5.4.1 负责与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请求支援。
2.5.4.2 负责可能发生的污染、中毒等伴生/次生事故预警、预报和提出处置方案。
2.5.4.3 负责应急结束后的现场清消工作。
2.5.5 现场综合协调组职责
2.5.5.1 负责传递现场组长下达的救援指令、物资供应指令、车辆调动指令、救援人员调配指令等各种现场救援决策的指令。
2.5.5.2 负责与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办公室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上报事故抢险情况。
2.5.5.3 负责现场通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和抢险物资、设备、设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供给。
2.5.5.4 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人员生活保障。.
2.5.5.5 负责做好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的统计工作。
2.6 应急指挥原则
各级应急指挥遵照“先到指挥责任”原则,担负起应急指挥责任,即;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别指挥作为事故应急临时总指挥,上级指挥人员到达后,上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总指挥的工作。
2.7 应急指挥程序
2.7.1 各级指挥人员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别指挥为临时总指挥,即:总指挥未到现场之前,由副总指挥担任现场临时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现场之前,由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场临时总指挥;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未到现场之前,由事发单位负责人担任现场临时总指挥; 事发单位负责人未到现场之前,由当班班(组)长担任现场临时总指挥。
2.7.2 现场临时总指挥在指挥事故救援时,上级指挥到达事故现场,临时总指挥必须向上级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救援情况和损失情况,并上交现场抢险救援指挥权.
2.7.3 上级指挥接受现场抢险救援指挥权后,可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担任现场总指挥,也可以将指挥权授予下级指挥,由下级指挥继续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3 预防和预警
3.1 企业基本信息
内蒙古海拉尔麦福劳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隶属于海拉尔农垦集团。公司组建于1996年,注册资本803万元,2008年公司投资8789.5万元扩建年处理鲜马铃薯80000吨、年生产能力13000吨马铃薯雪花全粉生产线一条。资产总值1.0641亿元,市值2亿元,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生产全部采用地下水,主要用于清洗马铃薯外表皮上的泥沙。.
3.2 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见附表)
3.3 环境污染事故源
根据工厂生产工艺特点,在对工厂危险源进行调査与分析基础上,确定工厂主要危险源及关键生产装置、重点生产部位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下:
3.3.1动力车间供汽锅炉
•工艺设备运行概述:动力车间供汽锅炉有15吨沸腾锅炉2台,往复式锅炉1台。主要的生产过程是通过原煤加热燃烧将软水转化为饱和蒸汽供生产单位使用。上述3台锅炉为小型低压锅炉。
•风险性分析:锅炉是工业企业中使用较广泛的能源转换设备,它在高温及承压的恶劣环境下运行,设备本身的缺陷、操作不当、维护保养不到位,均可引发锅炉事故。
 •事故类型: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别为:锅炉爆炸、火灾、灼烫等;可能导致的污染事故类别为:大气污染。
3.3.2 生产车间污水处理
•工艺设备运行概述:来自厂区的生产污水首先经过粗、细隔栅、调节池等预处理阶段,在拦截大块的悬浮物和漂浮物、均化水质水量后,由投配池通过二级提升泵进入EGSB厌氧反应器。经过反应器内厌氧微生物的作用,废水中的污染物被降解,并产生沼气(CH4、H2S等)。污水进入中沉池沉淀后流入生物接触氧化池对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进行进一步生化处理。絮凝后进入二沉池进行固液分离,二沉池出水重力流入无阀滤池进行过滤处理后,流入清水池。部分重复利用.(清洗土豆),部分排至沉淀池用于灌溉农田。—厌氧池产生沼气,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有爆炸危险,甲烷爆炸下限≤10%气体。
—硫化氢(H2S)具有腐蛋臭味的可燃气体,易溶于水产生氢硫酸,也溶于醇类、甘油溶剂和原油中,能和大部分金属起反应而具有腐蚀性。爆炸极限范围4.3 — 45.5%.
车间空气中最高溶许浓度10mg/m3。硫化氢是毒性比较剧烈的窒息性毒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硫化氢气体兼具刺激作用及窒息作用。其刺激作用还表现 硫化氢具有恶臭气味,浓度为1.5mg/M3可嗅出,浓度高则气味强;浓度大于10mg/m3时,可使嗅觉神经末梢麻痹、臭味反而闻不出来,此时对人的危害更大。中毒时,轻者出现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胸闷、头痛头晕、乏力、心悸、呼吸困难、意识丧失、血压下降:严重者出现脑水肿、休克、心肝肾损害。接触高浓度的硫化氢可立即昏迷、死亡,称为“闪电型死亡”。
•事故类型: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别为:容器爆炸、火灾、中毒和窒息等。可能导致的污染事故类别为:大气污染、水污染。
3.4 预防工作.
3.4.1 按照 <关于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辨识工厂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危险源。工厂对确定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危险源档案。
3.4.2 工厂危险源主要位于各基层单位,所以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危险源的日常监控和管理,通过多方信息渠道和对生产装置的风险分析,建立预测和预警系统,对信息进行筛选,做出正确的形势判断,对可能引发事故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处置。
3.5 预警行动
3.5.1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5.2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企业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  应急响应
工厂应急响应过程分为接警、 应急启动、采取救援、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当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事态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按照有关程序向集团总公司回报。
4.1 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处置的原则,工厂根据突发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4.1.1 发生Ⅳ级事故,现场最高职位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基层单位作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程序,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工厂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工厂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同时实施现场控制,并向工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
4.1.2 发生III级以上事故,由工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并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向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同时启动相应的工厂级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程序。各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专家(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到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必须在接到应急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集结并赶到现场。
4.2 应急响应程序
4.2.1 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程序,现场班组长以上(含组长)的最髙职务当班负责人是现场应急指挥,有权决定现场抢险指挥事宜,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工厂应急办公室和本单位领导,在上级应急指挥人员到达后,由上级应急指挥人员接管现场应急的指挥权。
4.2.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工厂依托程控电话、移动电话、传真、互联网建立应对紧急事故的接警和事故的通报程序。
工厂应急办公室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在接到报警电话后,以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和工厂局域网为依托,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时效性,尽快将事故信息通知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吿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査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 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 指挥和协调
4.3.1 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 ,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4.3.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脸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4 应急监测
由品控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4.5 信息发布
4.5.1 对外信息发布
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信息的对外发布按《CRB新闻管理制度》执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 4.5.2 对内信息发布
4.5.3 工厂应召开会议或通过内部网站等渠道及时告知内部员工事态的发展情况,及时宣传引导。
4.5.4 注意搜集员工对事故(事件)的反应、意见和建议a
4.5.5 工厂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职能分工做好准备接受机构和相关单位有关突发事故(事件)的査询和答复,答复内容要与新闻发布的内容一致。
4.6 安全防护
4.6.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4.6.2 受灾员工的安全肪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员工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员工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 应急终止
4.7.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己经消餘;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4)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7.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枇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7.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单位负责,工厂有关部门协助进行。
5.1.2 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安置。
5.1.3 对应急调用的物资给予补充,对应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
5.1.4 对地方协作单位给予的人力、物力支援予以补偿。
5.1.5 安全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清除工作。
5.2 事故调查与评估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处置结束的同时,工厂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事件)经过、原因、性质、责任、 影响范围、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动用的资源、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对预案修订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向集团总公司和海拉尔区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5.3 恢复重建
生产秩序恢复工作由事发单位负责,工厂相关部门配合协助。恢复重建工作,由公司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损失情况提出解决建议, 报集团总公司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5.4 保险
工厂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后,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厂财产保险受理;
办理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和工厂财产损失理赔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 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6.1.2 工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工厂各单位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
6.2 应急资源
6.2.1 应急地图 
工厂根据危险源辨识,编制事故应急地图。事故应急地图—般(但不限于)应提供以下信息:
(1)危险源位置;
(2)应急区域;
(3)风险附近工房分布及联系方式;
(4)道路状况;
(5)疏散路线;
(6)图例、指北坐标。
6.2.2 生产工艺流程图
根据危险源辨识,在规定地点保存生产工艺流程图。应急状态下,使用的工艺流程图一般(但不限于)应提供以下信息:
(1)生产工艺流程;
(2)紧急切断设备、设施物料、关闭阀门的位置;
(3)生产装置内的介质、压力、操作温度、流量、流速;
(4)所釆用设备的型号、规格、投产时间。
6.3 应急装备保障
工厂建立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配备必要的现场抢险救援物资、抢险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等制度,保障各种相关灾害事故的抢险和救援需要。各单位应加强对储备物资、器材的管理,防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各单位要建立抢险救援物资和抢险器材信息数据库并及时维护更新,报工厂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在应急状态下由工广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协调使用。
6.4 医疗卫生保障
经理办公室负责与市卫生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应急协作关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派出医疗组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6.5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大事故,应急抢险交通运输的保障由经理办公室和运输部负责,应急状态下工厂一切机动车辆的调动服从工厂应急办公室 的安排,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6 应急队伍保障
工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兼职救援队伍。
6.6.1 各单位应急队伍 
生产车间应建立完善消防、急救、抢险(修)技术专业人员等应急专业队伍,进行职能划分,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援队伍应急抢修、抢救抢险队伍应由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组成,每支抢险队伍一般不低于5人,并配备相应抢险防护器材、工具和设施等。
6.6.2 治安保障队伍
突发事故发生后,由保卫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障,在衮发事故处置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岗,封锁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员工和群众,抢救受伤受困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事故 状态下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6.6.3 化学品泄露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队伍
化学品泄露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队伍,由工厂品控部负责组建,主要组织切断泄漏源,抢救伤员,造成重大空气污染的,根据泄漏物毒性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协调与组织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紧急疏散,并负责与呼伦贝尔市环保局的联络,请求支援。
6.6.4 通信应急队伍
通信应急队伍由工厂计算机中心组成,主要任务是保障与集团总公司通信畅通,必要时为应急处置现场提供通信服务。
6.7 经费保障
工厂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由财务部负责应急经费保障工作。
6.8 技术保障
工厂成立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为应急救援工 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7 培训与演练
7.1 宣传和培训教育
7.1.1 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1.2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1.3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7.2 预案演练
工厂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管理工作。工厂每半年组织一次相关的演练,车间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应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8 奖惩 
8.1 奖励
8.1.1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
8.1.1.1 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8.1.1.2 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审,提出有价值改进建议的。
8.1.1.3 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8.1.1.4 对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8.1.1.5 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8.1.1.6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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